導入作業

自從1996年起,我司均專門從事於危害動力源控制的相關作業,包含諮詢、器材選用、企業內訓等,目前協助導入的企業有電子業、半導體業、半導體設備商、石化、公用設施、食品、藥品以及離岸風電等等,也陸續與理工學院合作開課。
如果企業需要導入作業,請聯繫。

OSHA 29 CFR 1910.147

關於Lockout/Tagout(安全上鎖掛牌程序)的功能,主要也是在保障勞工的安全。 在OSHA美國勞工部職業安全及健康局(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Administration)的29 CFR 1910.147規範中,明訂『要求所有的動力源,均需“Lock Out”後,才可以進行設備維護、維修及安裝的工作。』

安全上鎖掛牌動力源控制程序 
範圍:
本指南在建立一個控制動力源的程序,避免因為動力源意外啟動,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範圍包含機器與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概述:
安全上鎖掛牌的程序是符合 OSHA 規範的方法,用於將機器或設備與動力源隔離,防止發生人身傷害。當機器或設備通過單個或多個動力源供應動力時,必須使用此程序。此程序決定公司的安全上鎖掛牌計劃。
在我國「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民國 98 10 13 日修正)關於上鎖掛牌法規依據,分別於:
第三章機械災害之防止,第一節,一般規定57
第十章電氣危害之防止,第二節,停電作業,第254
第十章電氣危害之防止,第四節,管理,第276

目的:
提供一種安全方法,減少在安裝、維護、維修、調整、疏通、檢查、操作、處理或修建期間,因非預期或未計畫的設備或電源啟動,而導致潛在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
即使已經關機,設備也可能突然釋放出儲存的材料(如泵、管中的液體、氣體或粉末等)或動力源(如氣壓、液壓、蒸氣等)。如果在維修設備時發生這類釋放,員工可能嚴重受傷。因此,維修必須在關機、斷電並上鎖設備之後執行。
每個部門都必須規定在做設備的維修和日常維護時,執行這些工作時,安全上鎖掛牌是必需的。
 應用:
當員工需要解除或繞過防護裝置及任何的安全設備時,或者員工在安裝、維護、維修、疏通、調整、檢查、操作、處理或修建設備期間,其身體任何部位必須置於設備區域時,OSHA 29 CFR 1910.147 要求對機器和設備使用安全上鎖掛牌控制程序。
該標準允許一些例外,包括微小的工具變動、調整以及在正常操作程序期間發生的其他次要維修活動,只要這些活動是例行的、重複的以及設備生產使用的組成部分:前提是,該工作通過備用保護方法執行(請參閱第 5 頁的支撐 - 備用保護方法)。簡而言之,支撐不會被自動排除。
定義:
上鎖是指在動力源隔離設備上放置鎖定裝置,以確保受控制的設備在鎖定卸除之前,則無法操作。
掛牌是指在動力源隔離設備上放置標記裝置,以標示在鎖定設備之前不得操作動力源隔離裝置和受控制的設備。
 安全上鎖掛牌程序是一組說明,指示使特定設備達到零動力源狀態所必需完成的任務。它們通常外觀具有護貝保護,並放在設備機器明顯處。這些說明還成為每台設備的教育訓練材料。
授權:
使用上鎖和掛牌的員工必須熟悉安裝、維護、構造、調整、檢查、操作設備或流程等工作任務。只有經過教育訓練的員工或遵守公司現有指導方針的承包商才能授權實施和卸除安全上鎖掛牌。
上鎖和掛牌只能由安裝的人員卸除。只要發現設備上有上鎖或警示掛牌時,則在原安裝人員將其卸除之前,不得使用該設備。(有可能會要求原安裝人員在離開之後,又返回工廠進行卸除。)
 如果這些工作是由承包商執行,則承包商必須提供完成該工作所需的所有設備和人員。執行工作的操作部門會告知承包商關於工廠的程序,並確認承包商的程序也符合工廠的程序。
操作部門還需要評估該區域的危險性,並對承包商的工作場所進行例行檢查,以確保承包商的工作不會對工廠的員工或營運產生危險。如果存在危險,該工作場所的所有工作都必須停止,直到危險解除或降至營運部門滿意的程度。
 安全上鎖掛牌規則:
安全上鎖掛牌程序必須用於卸除或禁用的設備上。
此規則的唯一例外是,正常生產期間需要對設備略加維護或維修。這種情況下只需要使用警示標籤。
安全上鎖掛牌方法;關機:
承擔安全上鎖掛牌任務的員工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隔離動力源來源:關機
1.        影響安全上鎖掛牌的員工必須接受教育訓練,成為安全上鎖掛牌程序的授權員工,並且遵守機器安全上鎖掛牌程序。
2.        通知相關員工,表示該機器將被關閉並鎖定。
通知可以採用口頭、告示牌、防護欄等形式
3.        通過正常的停止程序關閉機器。
(例如啟動、停止按鈕等。)[注意:關閉機器並不會使整台機器自動失效;可能需要附加操作來封鎖或排除動力源來源。]
4.        通過關閉、隔離和遮蔽,或以其他方式將開關/斷路器切換至關閉已關閉位置,以隔離所有動力源來源。
5.        應用鎖具、標籤設備到每個動力源的斷路器。
注意:請參閱每台設備的上鎖掛牌程序,找到所有動力來源及其相關的斷路器。如果沒有機器上鎖掛牌程序,請通知公司的操作安全人員,申請缺少的上鎖掛牌程序,如缺少,就一定需要制訂一個上鎖掛牌程序。
6.        封鎖或釋放液壓缸、飛輪、彈簧、氣壓或液壓系統等儲存的所有動力源。
注意:開關、閥門或其他動力源隔離設備都必須斷開,使所有動力源(電、機械、液壓等)都與設備斷開或隔離。電容器、彈簧、升降機件、旋轉飛輪、液壓系統等儲存的動力源(如空氣、氣體、蒸氣或水壓等),也必須通過接地、重新定位、鎖定、封鎖、排放或其他能有效確保動力源釋放的方法,進行釋放或抑制。(請參閱第 8 頁的隔離/封鎖方法)
7.        在確認沒有人員暴露於危險中之後,嘗試啟動所有正常操作控制項(例如按壓控制按鈕等),以確定鎖定的設備無法操作。在完成測試之後,將所有控制項返回到空檔關閉位置。
 恢復動力源來源;啟動:
1.    在完成指定的維修或維護任務之後,如果確定機器設備可以用於測試或繼續工作,請檢查關閉的設備周圍,確認當機器啟動時沒有人員暴露在危險中。重新裝上所有防護裝置,並重新啟動所有聯動裝置。
2.    通知所有相關人員,表示鎖具與警示標籤將被卸除,機器可以正常操作。
3.    當該區域清空後,卸下所有鎖具,取消所有動力源隔離設備,以恢復機器的動力源和材料供應。動力源隔離設備和鎖具必須由安裝它們的同一人員取消和卸除。
4.    對恢復的設備執行必要的測試,確保其處於可操作的狀況。
5.    通知管理層,表示該工作已經完成,該區域已經恢復為可操作的狀況。
 群組安全上鎖掛牌
當一組員工或承包商執行需要安全上鎖掛牌的任務時,將使用群組安全上鎖掛牌裝置。要指定一個人負責協調工作,確保每個授權的員工,將自己的安全上鎖掛牌裝置應用到群組設備。在任務完成後,協調員還必須負責確保所有鎖具和標籤都已卸除。
 外部承包商:
切記,外部維修人員或承包商和公司人員要瞭解彼此的安全上鎖掛牌計劃。如果兩者的計畫有任何差異,必須在工作前的會議上相互溝通。通常,承包商計畫的限制性至少不亞於本公司政策。
 換班或鎖定人員變動:
有些維修和維護任務需要多個班次才能完成。在這種情況下,鎖定與警示標籤必須自始至終保持在同一位置。
在換班時,接班的工作人員必須先將其鎖具安裝到鎖定設備上,然後才可卸除原始鎖具。
在任務交接之前,所有工作都必須停止,直到鎖定已被確認。接受任務的個人或群組,必須確認新的鎖定已正確安裝和標記,並且被鎖定的設備無法操作。
在確認所有鎖定之後,便可將任務轉交給新的工作人員或工作組。
 新設備:
收到新設備後,應填寫動力源評估表,以確定需要控制的動力源。
完成佈置程序。
填寫機器的安全上鎖掛牌程序,並將其放入機器教育訓練手冊中。
 現有設備的修改:
如果對機器或設備有重大修改時,則必須執行與填寫新的動力源狀態評估,以確定是否需要控制任何新的動力源。
根據需要編寫新的安全上鎖掛牌程序。
確定是否需要修訂機器安全上鎖掛牌程序。如果需要,請進行必要的修訂,並替換舊程序。將新程序附加在操作面板上和教育訓練手冊中。 
教育訓練:
具有許可權並負責執行維護、維修或其他操作的員工,如果需要暴露在危險動力源中,就必須接受特定的教育訓練,瞭解這些來源,並採取充分的隔離措施。
執行安裝、維護、構造、調整、檢查、操作設備或流程等活動的員工,若其工作任務受鎖定程序約束,就必須瞭解該程序的目的和使用方法。
必須將本政策通知給所有員工。 
缺席員工設備卸除:
鎖具和警示標籤只能由原安裝者卸除。但有時安裝者可能缺席,而設備又需要卸除。此時卸除設備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確認該員工不在工廠。
  2. 儘量與該員工聯繫,告訴他設備已經卸除。
  3. 員工管理組的成員必須書面授權卸除員工鎖具。
  4. 確保該員工在返回工廠工作之前,便已知道其鎖具已被卸除。
 材料/硬體:
用於執行安全上鎖掛牌的所有鎖具都必須由公司提供。需要員工特別注意的設備,要使用員工填寫的 LOTO 標籤,以示區別。鎖具和標籤不能用於安全上鎖掛牌之外的其他用途,其顏色、形狀或大小必須標準化。每個鎖具只允許有一把鑰匙,不反對保留一把備用鑰匙用於卸除設備,但備用鑰匙必須保存在安全的位置,由安全協調員或指定的區域代表管控。
 檢查:
每個業務部門都必須對所有教育訓練、器材、動力源評估、設備以及與安全上鎖掛牌動力源控制相關的程序進行年度審核。每個協調員/單位都要提交審核結果給公司管理層。所有缺陷都要引起重視,並限期改正。(29 CFR 1910.147 © (6) (ii))
每年,每個業務組的安全協調員必須檢查員工對於安全上鎖掛牌程序的掌握程度。如果協調員有理由認為員工的瞭解不夠,就必須重新教育訓練。該教育訓練必須經過認證,包括員工姓名、教育訓練師姓名、教育訓練日期和測試。(29 CFR 1910.147 © (6) (i)), (29CFR 1910.147 © (7) IV)
 實施:
如果員工試圖對安全上鎖掛牌機制的正確使用敷衍、懈怠或投機取巧,或有意去操作被這些機制禁用的設備,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甚至可能被解雇。
建議:本政策的實施將執行《人力資源指導方針》的正面紀律評估程序,處罰措施最重可達解雇。
 支撐備用保護方法:
OSHA 標準 29 CFR 1910.147 的目的是確保員工不將其任何身體部位置於可能受到機器傷害的地方。
當需要將機器支撐住時,可以採用一些備用方法來處理:木樁、金屬鉤、木塊等。 
隔離/阻塞方法
動力源類型
隔離方法
機械運動
線性
振動
1.  卸除機械旋轉聯接的部分,例如推桿、皮帶或卸除飛輪。
2.  使用封鎖設備,例如木塊或金屬塊。
3.  從驅動機械裝置卸除電源或動力源,例如:
a.  斷開主電源。
b.  關閉液壓或氣壓閥,進行排放。
電力 1.  將主電源斷電開關切換至 關閉位置。
2.  卸除電路部分,例如印刷電路模組。
熱力(蒸氣) 關閉閥門並保持放氣管路打開。
潛在危險壓力 關閉閥門並保持打開通風口以釋放壓力。
潛在危險引力 在機械裝置下使用金屬塊或木塊固定,或者將連接處固定到部會因引力而引起機械裝置意外墬落的位置。
潛在危險彈簧 通過扣具或夾住設備來固定於安全位置,以消除限制的潛能和意外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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